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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待遇支付(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)
一、申报材料:1、身份证复印件; 2、银行卡复印件;3、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; 4、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红章;5、发票原件加盖医院红章;6、居民生育服务登记证。
二、办理时限 :20个工作日内
三、办理地点:市直及各县(市、区)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服务大厅办理地址。
办理流程图:
二、生育医疗即时结算
申报材料:1、社保卡、居民生育服务登记证备注:生育津贴支付为次月到账办理时限 :20个工作日内